荒謬大觀

Monday, August 06, 2007

伸張正義?這議員是不是腦袋燒壞了?

超會削測速器 半年賺千餘萬



遵守交通規則是駕駛人應盡的義務,既然不遵守道路速限規定,超速被照相還敢作不敢當,有什麼資格抱怨的?丟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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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有警告標誌,也有速限標誌,還超速被照相的話,實在更應該加重處罰,甚至扣押駕照,以免這種駕駛人上路害己也害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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