荒謬大觀

Monday, July 11, 2011

無辜的警察受害者

內湖地主兒躁鬱症發作 持菜刀追警被擊斃


先聲明我不是歧視精神疾病患者,不過以這新聞的案例,我下的評論是「死好(台語)」。

自從偉大政府為了省錢而把精神疾病患者趕回去「在家療養」之後,這種人就變成住宅社區的不定時炸彈,發病的時候有可能出現危害他人的危險行為,就算報警也沒辦法把人抓去特定醫療設施控管,甚至還變本加厲的在住宅社區大鬧,要是哪天真的傷了人或是死了人,誰來負責?

就算拿的是菜刀,一般民眾在遭受攻擊的時候都能以正當防衛來進行反擊,更何況是警察?在被遭受攻擊的時候能開槍示警已經還算是冷靜,攻擊者還衝上來的話,直接開槍射擊更是必要之惡,畢竟現行法律對精神疾病患者實在過分注重人權,還免刑責不用負責任,被擊斃也是自找的。

說到「對人生命的基本尊重」,病患家屬沒把有危險的精神疾病患者好好關在家裡,反而還讓他拿著刀子在外遊蕩,這病患家屬自己根本就沒有尊重附近的居民,還好意思指責警察?

追加評論:「早死早超生,晚死多害人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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